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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大庄镇普岩村委会“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索引号:sbxzgj -/2024-0304001 公文目录:公共资源交易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0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大庄镇普岩村委会“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柏县大庄镇普岩村委会“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EPC)已由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柏县大庄镇普岩村委会“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双发改农经﹝2024﹞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业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柏县大庄镇普岩村委会“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双柏县大庄镇普岩村委会。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产业发展项目:

(1)平掌资孔雀湾200亩特色水稻种植及稻花鱼养殖;(2)建设平掌资铁索桥1座,长60米;(3)平掌资村民小组建设产业发展道路230米,宽3米;(4)扶持发展特色民宿3家600平方米。(5)普岩村民小组C30砼硬化产业发展道路400米,宽3米;(6)龙箐村民小组C30砼硬化产业发展道路2400米,宽3米,砌筑挡墙160米,埋设涵管30米;(7)中罗块村民小组C30砼硬化产业发展道路1800米,宽3米;(8)茅草科村民小组C30砼硬化产业发展道路800米,宽3米,砌筑挡墙100米,埋设涵管12米;(9)大凹子村民小组C30砼硬化产业发展道路850米,宽3米。

2.3.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3.2.1平掌资(含土城哨)村民小组“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1)村庄道路硬化900米,宽4米;(2)改造民居4000平方米;(3)建设村庄公共空间500平方米,配套设施;(4)安装太阳能路灯32盏;(5)建设乡村振兴文化长廊50米;(6)村庄绿化400平方米(主干道行道树、河道景观带等)。

2.3.2.2其它村庄:(1)上格拉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680米,三格式化粪池2个40立方米、安装阳能路灯20盏、建设垃圾收集房1座。(2)仓房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40米、三格式化粪池1个15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6盏。(3)中格拉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40米、三格式化粪池2个4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6盏。(4)大凹子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垃圾收集房1座、安装太阳能路灯14盏。(5)普岩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80米,三格式化粪池2个4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6盏。(6)茅草科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280米,三格式化粪池1个2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7)龙箐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垃圾收集房1座、铺设污水收集管网500米,三格式化粪池2个4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4盏。(8)中罗块村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540米,三格式化粪池2个4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4盏。(9)兴隆街人居环境整治:村庄道路硬化500米,宽5米、建设排水沟6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3盏。(10)老郭家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安装太阳能路灯16盏。(11)杨治河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室外活动场所200平方米、建设垃圾收集房1座、安装太阳能路灯16盏、改造排水沟900米。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58万元。

2.4项目总工期:150日历天,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20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产业发展项目:

(1)平掌资孔雀湾200亩特色水稻种植及稻花鱼养殖;(2)建设平掌资铁索桥1座,长60米;(3)平掌资村民小组建设产业发展道路230米,宽3米;(4)扶持发展特色民宿3家600平方米。(5)普岩村民小组C30砼硬化产业发展道路400米,宽3米;(6)龙箐村民小组C30砼硬化产业发展道路2400米,宽3米,砌筑挡墙160米,埋设涵管30米;(7)中罗块村民小组C30砼硬化产业发展道路1800米,宽3米;(8)茅草科村民小组C30砼硬化产业发展道路800米,宽3米,砌筑挡墙100米,埋设涵管12米;(9)大凹子村民小组C30砼硬化产业发展道路850米,宽3米。

2.5.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5.2.1平掌资(含土城哨)村民小组“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1)村庄道路硬化900米,宽4米;(2)改造民居4000平方米;(3)建设村庄公共空间500平方米,配套设施;(4)安装太阳能路灯32盏;(5)建设乡村振兴文化长廊50米;(6)村庄绿化400平方米(主干道行道树、河道景观带等)。

2.5.2.2其它村庄:(1)上格拉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680米,三格式化粪池2个40立方米、安装阳能路灯20盏、建设垃圾收集房1座。(2)仓房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40米、三格式化粪池1个15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6盏。(3)中格拉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40米、三格式化粪池2个4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6盏。(4)大凹子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垃圾收集房1座、安装太阳能路灯14盏。(5)普岩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80米,三格式化粪池2个4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6盏。(6)茅草科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280米,三格式化粪池1个2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7)龙箐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垃圾收集房1座、铺设污水收集管网500米,三格式化粪池2个4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4盏。(8)中罗块村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收集管网540米,三格式化粪池2个4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4盏。(9)兴隆街人居环境整治:村庄道路硬化500米,宽5米、建设排水沟6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3盏。(10)老郭家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安装太阳能路灯16盏。(11)杨治河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室外活动场所200平方米、建设垃圾收集房1座、安装太阳能路灯16盏、改造排水沟900米。

2.5.3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2.5.4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竣工资料制作、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通过评审并取得设计审图合格证,且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负责。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3总承包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7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8资格预审方法: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2.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市政工程师资格证书,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3.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所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3.4拟配备设计人员要求:

1)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2)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市政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3.5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单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2)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2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24年成立(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的提供公司情况说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原件扫描件)。

3.5.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3.5.6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6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月040000分至202403月08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032509:00时,开标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办事指南,自行学习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3.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双柏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 0878-771252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双柏县大庄镇鹤兴路24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555967017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业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楚雄市彝海社区茶花树小区49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87815828

 

行政监督单位:双柏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878-7712524

日期:202402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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